本报讯 (通讯员 李友龙 记者 袁中锋)7月13日,省司法厅会同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搭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平台,组建示范区各专业法律服务团,建立示范区内律师公证服务网络系统,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公证职能作用,切实为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提供全程、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要求,根据需要,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较好社会口碑的律师、公证员,组建示范区各专业法律服务团;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金融证券法律等专业委员会的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指引、专业培训、风险提示、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指导和规范,切实提高服务能力;由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牵头,担负起示范区内法律服务的人才培养、信息沟通、市场推介、服务监督的作用,建立示范区内律师公证服务网络系统,向示范区内政府部门、企业和项目提供、推荐合格的律师、公证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人才;要引导、鼓励在示范区中筹建专业律师事务所,依规定和程序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点,为园区建设、项目开发、企业经贸活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要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前期及建设管理工作当好法律参谋;要加强与各经贸类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通过签订集体法律顾问合同等形式,推进行业协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引导企业依法办事、合法经营,推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广大律师、公证员要全方位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一是为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通过担任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开展现场监督公证证明等形式,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特别是对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分析论证,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参与纠纷的调解,代理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等。二是为示范区企业运营提供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组织律师、公证员依法办理企业法律风险评估、融资引资、劳资关系、市场营销、产权转让、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方面法律事务。为企业“量身定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律风险提示函”或“法律意见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一系列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培训、代理办理企业设立、投资、重组、改制、上市等方面的法律事务等。三是为示范区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就招商项目可行性从法律上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招商部门或单位的委托,对投资方的法人资格和诚信状况进行调查,提供法律咨询,审查修改法律文书,努力排除法律障碍等。四是为示范区项目投融资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为投融资项目的立项、投融资形式、投融资结构及投融资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境内外投融资、资本引进、重大招商项目、股票债券发行等提供合同协议公证;对国际投资中可能出现或造成的法律冲突,进而引起的法律风险提供预测、防范等法律意见等。五是为示范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协助示范区各级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疏导化解产业园区、集中区建设涉及到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法信访案件,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