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市、宿松县律师协会:
为引导和推动安徽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推进全省律师行业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和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专业优势,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省公益律师示范人才库”。现面向全省律师公开招募第一批人才库成员,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推荐的方式。
二、招募范围及管理
招募对象为安徽省律师协会个人会员,第一批拟招募100人入库,任期为4年,自成立之日起计算。任期内,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职业道德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才库成员情形的,将予以调整退出。
三、申报条件
(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品行良好,无因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三)六十周岁以下,热心公益事业,具有独立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能力,执业三年以上的专职律师。
(四)其他热心参与公益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理论研究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律师优先考虑:
1. 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西部青年律师锻炼计划的志愿律师,其他参与援疆援藏工作的志愿律师;
2. 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表彰者;
3. 在公益志愿服务项目担当负责人;
4.参加省律协组织开展的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表现优异者;
5.近三年有专业论文发表或入选省级以上法治类学术交流活动。
四、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
基于工作实际需求,安排人才库成员参与以下事项:
(一)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的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民营企业、服务乡村振兴等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二)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媒体等各类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媒体访谈、线上普法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
(三)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四)到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五)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
(六)提供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志愿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
(七)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或者法律服务;
(八)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研究、立法论证、学术交流等工作;
(九)开展的各类公益主题的培训、宣讲等工作;
(十)从事其他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务。
五、招募方式
1.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安徽省公益律师示范人才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将《推荐表》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报所属律师协会,由所属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社会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遴选推荐,统一报送省律师协会。
2.由市(县)律师协会、省律协社会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汇总所推荐律师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省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并提交有关会议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选,负责推荐的单位和机构需要重新推荐报送。
( 二 )申报材料:
1.《安徽省公益律师示范人才库成员推荐表》;
2.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 受表彰获奖证书,或相关志愿服务类、公益类证书、聘书、职称和学历等证明复印件;
4. 公益领域业绩突出的证明材料;
5. 其他相关材料。
六、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报名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严把审核关。各单位对申报律师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根据申报律师条件综合考量、择优推荐,确保招募工作稳步推进。
2.请各单位在分配名额(附件1)内推选人员,并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人才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和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word版和PDF版)报送至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部。
联系人:纪永德、潘璐璐、顾雪寅
邮箱:anhuilvshi@163.com
联系电话:0551—62643603
1.安徽省公益律师示范人才库成员名额分配表
2.安徽省公益律师示范人才库成员推荐表
3.安徽省公益律师示范人才库成员报名汇总表
安徽省律师协会
2025年6月13日